机构
敦煌研究院是负责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石窟、永靖炳灵寺石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瓜州榆林窟、敦煌西千佛洞、庆阳北石窟寺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事业单位。院本部位于敦煌市东南25千米处的莫高窟,分院位于兰州市城关区。 敦煌研究院的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1950年改名为敦煌文物研究所,1984年扩建为敦煌研究院。2017年,敦煌研究院形成了“一院六地”的管理和运行格局。敦煌研究院设党委、院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设保护研究部、人文研究..
保护研究部研究院文物保护业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文物保护、遗址和文物相关的过程运行环境,下设敦煌石窟监测中心、保护研究所、文物数字化研究所,并协调管理国家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古代壁画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有关的工作。
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业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人文社科研究有关的科学研究活动、敦煌学信息与知识,下设考古研究所、敦煌文献研究所、敦煌学信息中心和编辑部,并协调管理丝绸之路与敦煌研究中心、佛学研究中心有关的工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设部门之一,承担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的职能,秘书处的工作在总干事的授权下,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已核准的方案和预算进行。
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区域性和国际性组织与协调机构,该中心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培训,积极搭建区域性及国际性交流与合作平台,参与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针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开展的履约能力建设战略,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2018年11月,敦煌研究院按照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管理结构设立模式,将原接待部和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2个部门整合成立了文化弘扬部,成为敦煌研究院四大业务部门之一。 文化弘扬部负责管理敦煌研究院的文化弘扬、游客与市场、产品和服务。该部门由文化弘扬部部委员会全面负责各项工作,内设办公室、石窟讲解科、讲解培训科、预约调度科、游客服务科、设备保障科、后勤保障科、安全保卫科等8个科室,现有职工314人。
院党委和院委领导下统筹全院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下设党务科、政务科、综合科、质量管理科、宣传科等5个科室。负责组织落实全院党的建设、宣传思想以及行政办公和文秘、政务协调和日常管理、国家安全和保密等方面工作。 联系电话:0937-8869003
负责全院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全院干部选任、档案管理、工资社保、人才引进、教育培训、职称评聘、老干部服务等职能工作。下设组织人事科、劳资科、教育培训科、老干部科。分敦煌院部和兰州分院两地办公。 联系电话:0937-8869288
负责制定本院科研规划、科研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实施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组织科研项目、成果的评估、鉴定、奖励;组织本院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制定本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937-8869073
统一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财务工作。服务于全院的保护、研究、弘扬事业。下设会计科和综合科两个科室。分敦煌院部和兰州分院两地办公。 联系电话:0937-8869048
负责开展全院内部审计工作,并接受省审计厅和省文物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内设财务审计科和工程审计科两个科室。 联系电话:0937-8869256
全院安全保卫管理部门,管理遗址和文物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相关的风险管控、应急准备和响应等,确保文化遗产地文物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联系电话:0937-8869074
全院后勤服务管理部门。制定基础设施及 建设发展规划并落实,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 购,对院管理运行活动发生的服务对象和外部 供方财产的管理,负责设施、设备、园林的维 护和管理。 联系电话:0937-8869161
责研究院兰州分院日常行政服务、综合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与研究院办公室等部门工作的对接与协调,开展兰州分院政务、业务、综合管理等工作; 负责协助研究院领导在兰州期间的政务活动,以及外部参观、来访人员在兰州分院的接待、接洽事务; 负责敦煌艺术馆的管理和开放,开展敦煌文化普及和相关社会教育活动; 负责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本部门的作业文件、记录的编制和修订,保持本部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过程和活动的有效运行。